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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文物罪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 走私文物罪的定罪量刑是怎么样的

2021-03-31温州刑事会见律师

 崔波律师,温州刑事会见律师,现执业于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走私文物罪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151条第2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三级文物二件以下的;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二级文物二件以下或者三级文物三件以上八件以下的;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量标准,并具有造成该文物严重毁损或者无法追回等恶劣情节的;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一级文物一件以上或者二级文物三件以上或者三级文物九件以上的;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达到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数量标准,并造成该文物严重毁损或者无法追回的;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达到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数量标准。


走私文物罪的定罪量刑是怎么样的

  1、根据本条第2款、第4款规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根据本条第5款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依照本条第2款、第4款的规定,即按自然人犯本罪处罚。


  3、根据本法第157条第1款规定,武装掩护走私的,应以本罪依照本条第1款、第4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4、根据本法第157条第2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应以走私文物罪和本法第277条规定妨害公务罪进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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